关于拨付2008年度杭州高新区(滨江)科技型初创企业房租补贴(第三批)的通知
2009-12-14 13:01:28 来源:滨江区政府 网友评论 0 条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鼓励创业 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通知》(区办[2008]16号)要求,经审核,决定对我区25家科技型初创企业房租补贴给予拨付,资助总额为69.56万元(具体见附件)。区属企业资助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,街道所属企业资助资金由区、街道各承担50%。
请各单位凭此通知,携带介绍信及统一收款收据(盖财务专用章并背书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),到区财政局办理拨付手续。江北企业到文三路199号区办事服务大厅企业财务窗口办理,江南企业到江南大道区财政局大楼503室办理(街道企业到街道财政统计科办理)。
附:杭州高新区(滨江)科技型初创企业房租补贴(第三批)情况表
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
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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